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印发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卫生管理工作指引
 

发表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08-5-5
 

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卫生管理工作指引

 

    一、疾病概述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成人大多已通过隐性感染获得相应抗体。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多种,肠道病毒71型(EV 71)是最为常见的一种。

该病为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潜伏期为2~7天,患者为主要传染源。病后数周,患者仍可自从粪便中排出病毒。

该病传播方式多样,以通过人群密切接触传播为主。可通过飞沫传播;如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水源,亦可经水感染。该病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在短时间内可造成较大规模流行。

   

    二、食品经营单位防控措施

    (一)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索证和台账工作,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把好食品原料关。

    (二)彻底加热食品,生熟食品避免接触。

    (三)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加强人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凡没有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不得上岗。并对健康检查和疾病情况进行报告和监控。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症状的患者要立即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者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四)注意个人卫生工作,反复洗手,工作前和便后一定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勤换工作服。

    (五)积极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六)加强食具、食品工用具的清洁消毒,保持厨房所用表面的清洁;食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七)清洁送风口、排风口、送风排风管道以及空调机隔尘网,做好就餐场所通风排气工作。

    (八)就餐场所地面、台、台布、椅、电话及电梯等公用物品和设施每天清洁消毒。

    (九)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十)做好就餐场所及周围环境是否清洁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桶加盖密闭。

   

    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住宿业、美发美容、游泳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商场、候诊室、候车室等)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排气、保证良好的通风,每周清洁消毒送风口、排风口、送风排风管道以及空调机隔尘网。使用中央空调的定期清洗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

    (二) 加强对顾客用品用具的洗涤消毒工作,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三)保持公共场所地面、环境、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电话、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每日用消毒液对卫生间进行清洗消毒。

    (四)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

    (五) 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加强人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凡没有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不得上岗。并对健康检查和疾病情况进行报告和监控。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症状的患者要立即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者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六)注意个人卫生工作,反复洗手,工作前、后和便后一定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勤换工作服。

    (七)积极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八)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桶应加盖,候诊室内应设置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存放桶,并有明显标识。

    (九)游泳场所应加强对泳池水消毒工作,定期监测水中余氯的含量,保证开放期间余氯含量0.3-0.5mg/L,每天进行池水净化消毒并补充10%的新鲜水,娃娃池池水不得与成人池相通,每天开放后应排空娃娃池,并对其池壁,地面进行清洗消毒后再重新放水,加强对泳客的检查,防止患有手口足病的患者进入泳场。

   

    四、托幼机构及学校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教室、图书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二)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三)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四)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五)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七)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八)按食品卫生管理要求(见食品经营单位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集体食堂的卫生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九) 托幼机构及学校内设公共场所(游泳池、图书室等)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防控措施”的要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疾病传播。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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