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留言办理程序及承诺
1.市卫生监督所安排人员定期整理公众网上留言,分类登记,并报分管所长审阅;
2.分管所长根据实际情况将公众留言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批转相关科室或责任人办理;
3.相关科室或责任人将处理意见或办理情况报分管所长审批;
4.公众留言办结后,市卫生监督所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并在意见反馈栏中答复;
5.市卫生监督所在收到公众留言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卫生案件投诉,按《佛山市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处理举报投诉工作规范》办理。
标题
姓名
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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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20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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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文艳201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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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贵海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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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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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凯志20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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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婉君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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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卫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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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卫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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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20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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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2011-11-09











